沈律师开讲丨故事说法:财产证据
王胡和老李是同居一室的室友,他们来澳洲没有几年,虽说辛辛苦苦地打了点工,但总觉得不过瘾,后来他总结出了一个规律,凡是手提“大哥大”、脚下跨“宝马”的主,总是和经商分不开的,于是两人合计,就想经商“下海”。
要经商下海,注册公司是少不了的,为了给新公司取一个好听响亮的名字他们整整熬熬了四个通宵,最后王胡和老李一致决定他们的企业称为“澳大利亚中华龙虎实业商务集团”,王胡为总经理兼董事长,老李为董事长兼副总经理。为了使未来的生意经营的有声有色,他们两人在一家大电器公司买了台传真机,并双方出资付了首期款,余下的九百多元将由双方在一年后逐步还清。
为经营何种商品问题双方为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从和“BHP”合股做钢铁买卖一直到澳洲羊毛的批发都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又是熬了几个通宵,才决定将鸡爪,也就是粤人所称的“凤爪”运往国外。
由于王胡熬夜太疲劳的缘故,上班时竟大打呼噜,老板一气之下砸了他的饭碗。王胡被炒后也不着急,因为他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澳大利亚中华龙虎实业商务集团”中去了。
月复一月“集团”无任何生意,老李由于有两份工要打,对集团的业务也不太关心。王胡心急之下对老李说,要么退出集团,要么辞工全力为集团工作。老李当然不愿。于是王胡威胁说,他要宣布倒闭,并注销集团名字。
老李为了保住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的位子就去请教了胡图大律师。
胡图大律师答复如下:“集团”只是一个商业名字的注册,按公司法和有关倒闭法令很难有实质意义上的倒闭。王胡可以单方面宣布他个人的倒闭,但和“集团”是无关的,老李仍然可用“集团”的名字,除非王胡已以“集团”名义承担了债务,而这些债务在王胡单方宣布破产后老李必须清偿,如老李无法清偿,那老李也得宣布个人破产。
“集团”所有的债务是传真机的余款九百元,老李也不愿承担,“澳大利亚中华龙虎实业商务集团”终于“倒闭”。
作者简介:
沈寒冰,教授、太平绅士、律师、澳大利亚新西兰国际公证师学院院士。
AHL法律律师行律师,中资投澳、澳洲上市专业律师。
其2009年代理的维多利亚楼花案被澳大利亚最大最古老的《悉尼晨锋报》评价为“改变澳大利亚房产运作”的案例,该判例被收录进《澳大利亚联邦法学报告》并且入选各类法学教科书。近年专业从事并参与大型投资项目的规划和法律工作。
国民党元老,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之一的陈立夫先生亲自为沈律师书斋两次题写“听雪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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