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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猪骨混人骨造6104具"假死人" 领千万迁葬费(图)

2017-09-08 来源: 中国台湾网 原文链接 评论11条

台商猪骨混人骨造6104具

士林地方法院。(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中国台湾网9月8日讯 据台湾“东森新闻云”报道,“台北港特定区开发案”2012年挖出大量无主骨骸,之后由得标的典固人文公司负责开挖、捡骨,但该公司负责人林功辉竟指派下属用兽骨混充人骨,共计用6104袋“假死人”充数报帐,骗取1628万(新台币,下同)。士林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林功辉3年、曾锦田3年徒刑。

判决指出,新北市地政局的“台北港特定区区段征收开发公共工程案”2012年在八里廖添丁庙发现大量无主坟,便下包给典故公司进行挖掘、迁葬事宜。

典故负责人林功辉怕骸骨数量不够会亏本,遂指示下属曾锦田夫妇等人四处收购废弃猪骨,与人骨混合后送去火葬场焚烧、装罐;他还以不同角度、地点重复拍摄骸骨,制造假资料报帐。

台商猪骨混人骨造6104具

官商勾结用猪骨混充人骨诈领迁葬费。(图片来源:台湾“东森新闻云”)

此外,担任新北市八里区公所民政灾防课里干事的连龙得,借负责殡葬管理之权,向林以“借钱”的名义收贿35万元,甚至多次要求对方带他去声色场所消费、提供租车费及油钱等共计70万元。

合议庭指出,依法查扣的6110包骨袋中有6104包骸骨是以“5比5”为比例混有猪骨,林等人因此不法获利1628万5420元;由于连男并不知情林男等人的犯行,故依贪污等罪判1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

法官表示,殡葬业者以猪骨混入人骨的行为严重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是对死者的大不敬,依诈欺罪取财判林功辉、曾锦田夫妇3年徒刑,协助员工游、林2人1年10徒刑。

关键词: 迁葬费人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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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11)
先森你好
先森你好 2017-09-08 回复
不愧为诈骗之都 当之无愧啊
蜜亞
蜜亞 2017-09-08 回复
我是台灣人天天看台灣新聞怎麼沒看到過這個薪聞
tim
tim 2017-09-08 回复
不知道猪怎么想的
MAYA_林艳
MAYA_林艳 2017-09-08 回复
再现移花接木!
PinkPinkPanther
PinkPinkPanther 2017-09-08 回复
没想到湾湾的法官对社会风气还是挺重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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