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拐走的儿子找到亲妈!离奇!亲妈之前已寻到个“亲儿子”,养了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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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夭折了两个孩子,四川南充人何某相信,“八字大、命硬,要捡个孩子来养才养得活、镇得住命。”
1992年6月,何某来到重庆,揣着一张假身份证,在渝中区南纪门劳务市场找到一份保姆的工作。没几天,她把主人家1岁多的儿子从解放碑附近拐走,给这个儿子沿用了自己死去的孩子的生日、姓名,在南充把这个儿子养大。一晃26年过去了,儿子27岁了,没人来找过何某。现在,何某突然跳出来,说要给儿子找到亲生父母,给自己赎罪。
2018年1月11日、14日,都市热报、重庆晚报对此事做了连续报道。
2月6日,被保姆何某拐走的儿子刘金心与丢了儿子的妈妈王小琴(化名),终于在26年之后见面了。
母子团聚,这件事情却没有完:在儿子被保姆拐走三年半之后,王小琴是从河南省找到了“亲生儿子”的,还有河南省**人民法院给她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现在,突然告诉她当年的鉴定报告出了错、她养了22年的“亲生儿子”不是她的,那这个儿子又是谁的儿子?他的亲生父母又在哪里?
刘金心与王小琴终于在26年后见面了
儿子找到亲生母亲
就在热报和晚报发出《拐走主人儿子当亲生养了26年 保姆赎罪:找到他亲生父母,我就去坐牢》一文当晚,热报记者接到一条线索。
重庆市民何女士来电:“我知道一个案子跟你们这次的报道太像了。26年前,解放碑附近一户人家,女主人是医院的,男主人是部队的,他们家也有一个儿子,1岁多被保姆拐走,保姆也是男主人在南纪门劳务市场找来的,当时保姆持一张假身份证,这户人家也有一个外婆住在一条街之外。丢了孩子,妈妈每天哭,好惨。”
连夜,记者根据线索人提供的地址找到那位外婆的家,又通过外婆联系到她的女儿,也就是当年丢了儿子的王小琴。
1月13日,记者将这一线索提供给重庆警方。
当日,何某接受重庆警方调查。晚上,何某告诉记者,重庆警方给她做了笔录、采了血,将她送回南充,并向南充警方调取了“儿子”刘金心的血样。
王小琴说,1月中旬,重庆警方分别采了她和周文斌(化名,王小琴前夫)的血样;2月5日,重庆警方给她看了三份《鉴定文书》,并通知她次日与刘金心见面。“这三份报告可以证明,刘金心是我和周文斌的亲生儿子。”
刘金心说,2月5日,南充警方去找他,跟他说,亲子鉴定报告出来了——王小琴就是他的亲生母亲。次日,南充警方将他送到重庆。
何某说,她也是差不多同一时间接到了重庆警方的电话,说刘金心的亲生妈妈找到了,是王小琴。
2月6日,王小琴在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第一次见到了刘金心本人。几天前,他们已经通过网络视频见过彼此的影像。
2月7日,在外婆家,记者见到了王小琴、刘金心母子团聚,外婆、刘金心祖孙团聚的情景。周文斌在外地没有回来,他们父子暂时没有见面,周文斌也没有接受采访。同时,记者看到了三份《鉴定文书》的复印件,王小琴说,原件在警方那里。该文书由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出具,上面是这样写的:“按行标GA/T383-2014、GA/T965-2011进行检验”,何某与刘金心“亲权关系不成立”,刘金心与周文斌、王小琴“符合双亲遗传关系”。
王小琴紧握着儿子刘金心的手
曾在河南省找到“亲生儿子”
被拐走的儿子找到亲生妈妈,从亲子的角度讲,这件事就划上了句号。但这却是另一个悬疑的开始——前文提到的重庆市民何女士曾在爆料时告诉记者:“26年前这个案子,那个妈妈后来找到了儿子,但是,跟你们这回报道的新闻又有许多细节对得上,怎么会这么巧合?”
1月11日晚,记者找到线索人说的外婆时,外婆也说,“当年确实女儿在医院、女婿在部队,我每天下午要去给孩子送牛奶,保姆也是在南纪门劳务市场找到的,她用的假身份证。但是我们的孩子后来找到了。”
王小琴则一直拒绝接受采访。
直到1月16日晚,王小琴才同意跟记者见面。她说,1991年3月7日(农历元月二十一)儿子出生;1992年6月3日,周文斌将何某请到家里做保姆;6月10日,何某就将1岁3个月的儿子从家中拐走。他们报警、找遍了全国各地,没有找到。
直到事发后三年半,也就是1995年12月,她和周文斌在河南省找到了“亲生儿子”,她给记者看了一份收据,上面写着:“今收到周文斌交来亲子鉴定费1500元”,红章上刻着:“河南省**人民法院财务专用”;还有一份由该院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复印件,原件已丢失,上面写着:“河南法医鉴字第19号”,周鹏鹏(化名)与王小琴、周文斌“三者的DNA指纹图谱符合孟德尔遗传规律”、“具有生物学亲子关系”,盖的是“河南省**人民法院法医技术鉴定专用章”。
王小琴回忆得到这份《亲子关系鉴定》的过程:“1995年12月,我和周文斌听说河南省的某县公安局打拐救了十多个小孩,其中有一个叫周鹏鹏的跟我的儿子很像,正在生病,当地警方已经将他送到开某市的一家医院住院。可是我们见到周鹏鹏,觉得周鹏鹏跟我们丢失的儿子有的地方像、有的地方又不像,加上事隔三年半,孩子也长大了,我们无法辨认,就提出做亲子鉴定。
在医院,医生当着我们、警方的面给周鹏鹏采血,密封完整,交给我们。我们带着周鹏鹏的血样来到河南省**人民法院,法院接收了周鹏鹏的血样,又给我和周文斌采血,然后我们回重庆,周鹏鹏留在河南省。
大概等待了一个月,法院来电话通知我们出结果了,周鹏鹏是我们的亲生儿子,我们才去河南省把儿子接回来,同时拿到了这份《亲子关系鉴定》。”
错认的儿子哪里寻亲
可是,重庆警方在2018年出具的《鉴定文书》又明确写着:周文斌与周鹏鹏“亲权关系不成立”。
“周鹏鹏我当亲生儿子养了22年,现在告诉我,当年的亲子鉴定报告错了?这太荒唐了。”王小琴说。
那么王小琴错认了22年的“亲生儿子”又是谁的儿子?他的亲生妈妈又在哪里?如果他知道了,他也要去寻亲吗?去哪里寻找?
周鹏鹏至今不知道此事,他在外地工作,没有看到新闻报道,王小琴也没有告诉他。王小琴编了个理由,周鹏鹏最近回重庆采了血。
王小琴同意报道此事,但希望记者不要采访周鹏鹏。“我会慢慢告诉他的,但我不希望别人去打扰他。”
王小琴考虑申请赔偿
王小琴说,过了年,她要考虑向河南省法院申请国家赔偿,“对我和周文斌,还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伤害太大了。爷爷和外公到去世也没有见到亲生孙子,奶奶身体不好,至今不敢告诉她。”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黄自强律师认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主要适用于对人身和财产造成了直接侵害的案件,比如错判入狱、错误冻结财产等等,但本案是法院内设鉴定机构出具了一份错误的亲子鉴定报告,应该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内,也没有先例。”
“但本案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有一份收据,当年亲子鉴定,当事人是付费了的,双方就形成了合同关系,这份收据就是合同关系的证明。那么,我认为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赔偿损失,要求赔偿多年抚养儿子所支付的费用。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时效三年。”
保姆会受到法律惩罚吗
保姆何某至今没有跟王小琴见面,她在等待法律结果。她曾说,“我是不怕坐牢的,该我赎罪。”
但刘金心说,“我不想我妈出事,如果她坐牢,我宁愿不认亲生母亲,可是两边都是妈妈……”
王小琴说,“我们不再追究何小平的责任,为了儿子着想,因为二十多年来儿子一直把她当亲生妈妈。我跟警方也是这么说的,我不追究了。”
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黄自强律师说:“这是公诉案件,是不以当事人意见为转移的,但受害人表示谅解不予追究,司法机关可以作为情节考虑,比如对嫌疑人从轻处理、判处缓刑等等。”
“但最后到底怎么判,还是我上次说的时效问题,1992年的拐骗儿童案,适用1979年的《刑法》,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刑不满5年的,追诉时效是5年;如果20年以后必须追诉的,比如社会影响非常恶劣、社会伤痛无法消除的,需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从行为终了之日计算,但何时是行为终了之日,存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