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能可涉嫌”跨国避税” 普华永道承认参与其中
10月8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在一则报道中披露了几千封来自百慕大律师事务所Appleby的秘密文件。这些文件的日期标注为2014年,其内容详细介绍了瑞士大宗商品交易商嘉能可...
10月8日,《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在一则报道中披露了几千封来自百慕大律师事务所Appleby的秘密文件。这些文件的日期标注为2014年,其内容详细介绍了瑞士大宗商品交易商嘉能可(Glencore)如何在一个名为“珠穆朗玛”项目(Project Everest)的运作下,将其在澳大利亚的资产减记160亿澳元后,把300亿澳元的国际资产转移至离岸税务体系。
此事经澳大利亚多家媒体报道后,引起了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高度警惕。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的报道称,2014年,嘉能可开启了一项代号为“珠穆朗玛”的项目计划,对旗下资产进行了重组。
一份关于“珠穆朗玛”项目的演示文稿显示,“珠穆朗玛”能够帮助嘉能可降低合规性和外部审计成本,并可将嘉能可22个独立的所有权分支合并为2个,并能使嘉能可的债务水平得到有效管理。
这份文稿还指出,尽管嘉能可澳大利亚公司的债务总额从284亿澳元降到了146亿澳元,但利息支出将从6亿澳元上升至7亿澳元。
《澳大利亚金融评论》在报道中提到,“珠穆朗玛”项目是由普华永道澳大利亚分部设计的,日前,普华永道对此表示承认。
在了解“珠穆朗穆”项目的细节后,澳大利亚税务局认为,这一设计旨在利用海外合作,来规避《跨国反避税法(MAAL)》。
但普华永道强调,这一做法并非刻意针对《跨国公司反避税法》,且澳大利亚税务局是知情的。
普华永道的发言人表示,在如何执行《跨国公司反避税法》的问题上,普华永道向很多客户提供了咨询服务。
“《跨国公司反避税法》的本意是鼓励受影响的企业对其销售业务进行重组”,普华永道的发言人说,“在从法案发布(2015年9月16日)到实施(2016年1月1日)的窗口期,我们的客户根据各自的情况,通过多种方式对业务进行了调整。”
“普华永道自动向澳大利亚税务局报告了“珠穆朗玛”的存在和使用,但现在税务局认为这是对澳大利亚税法的挑衅”,普华永道的发言人说。
此外,普华永道拒绝就其在嘉能可资产重组中扮演的角色作出评论。
普华永道发言人表示,该公司“不就个别客户发表评论”,并补充称,该公司“极其认真地对待对客户、政府和其他利益攸关方持有的义务”。
现在,嘉能可当年的业务重组是澳大利亚税务局的重点调查对象。税务局也已对普华永道的其他客户展开调查,并联系到了第二个涉嫌使用“珠穆朗玛”计划的企业。
其他三大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毕马威和德勤,均否认参与其中。
目前,澳大利亚税务局没有就此事的调查作出太多回应。
(资料来源:Financi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