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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7只龙虾追查4年!澳政府花$6万,只为让捕虾者缴纳$1000罚款(图)

2019-03-11 来源: TheAge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今日澳洲3月11日讯】一男子被指超过捕虾限额17只,之后渔业部门花费约6万澳元,用了4年时间,为了让一名潜水捕虾爱好者缴纳1000澳元罚款。

据《时代报》报道,从事潜水工作数十年的Carter对罚款提出异议,称自己是一名潜水捕虾爱好者。他说渔业部门花费约6万澳元,用了四年时间,仅为一笔有争议的1000澳元罚款向法院对自己提起诉讼,他说他已濒临崩溃。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4年11月,当时64岁的Bret Carter和两个朋友在Shoalwater Marine Park潜水。

为17只龙虾追查4年!澳政府花$6万,只为让捕虾者缴纳$1000罚款(图) - 1

(图片来源:《时代报》)

渔业巡查员看见他的两个朋友带着一袋捕来的小龙虾上了船,并测量小龙虾的尺寸,然后把所有过小或者过大的小龙虾重新放回海里,每人只允许留下8只。

几分钟后,Carter也浮出水面,他说他和他朋友做的一样,但当他登上船时,却被渔业官员拦下了。他们发现他有25只小龙虾,比每人每日8只的法定限额多出17只,其后他被控罚款1000澳元。潜水经验已经数十年的Carter对罚款提出异议,称没有给他规定的五分钟时间对捕捞的小龙虾进行筛选。

2016年,Carter 在Rockingham 地方法院被判无罪,法官认定,按照定义讲,Carter并未“捕捞”这些龙虾。

WAtoday通过《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laws)获得的内部文件显示,渔业部门希望弄清楚如何判定小龙虾是否被捕捞,并对地方法官的决定进行上诉。他们认为,一只小龙虾被困在水下的那一刻就被认为被捕捞,应该在5分钟内进行测量和评估,如果有必要,可以在水下进行,而不考虑能见度问题。

根据《渔业法》的这一解释,他们向西澳最高法院对Carter的无罪判决提出上诉,并获得了重审的权利。 这场法律战于2018年8月结束,当时Mr Carter 因旷日持久的诉讼程序、面临另一场审判,以及如果输掉官司可能要负担数万澳元的法律费用而感到筋疲力尽,他放弃了上诉,接受了认罪协议。

如果他在地方法院就认罪,渔业公司愿意支付所有法律费用,并给予他150澳元的较轻罚款和判决失效。但当时Carter 因对案件结果过于不满而错过了首次出庭认罪的机会。

为17只龙虾追查4年!澳政府花$6万,只为让捕虾者缴纳$1000罚款(图) - 2

(图片来源:网络)

第二次出庭时,他认罪了。他说:“我对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认罪,这让我有点难过。”

“对于那些似乎拥有无穷无尽的纳税人的钱的人来说,他们只是在追求自己的目标,并且拖垮你,而普通人根本没有赢的机会。这太荒唐了…他们只是不喜欢失败。”

Carter 表示,这一法律规程对他造成了损害。渔业方面表示,他们尝试运用这一法律条款来解释自己的行为。他说:“(法律条款)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它让我精疲力尽,我有点崩溃。”“这对我的家庭产生了影响,我和我妻子之间产生了矛盾,因为我一直情绪沮丧,这让我很难过。“

渔业内部文件显示,官员们不得不多次就追究Carter 是否符合公共利益进行辩护,以证明成本和资源投入是合理的,而且每次都被认为是符合公共利益的。

“上诉的成本不应该成为影响案件双方的一个因素,”渔业检察部门经理George Ostrowski在2016年5月写道。"只有裁决才算数,只有最高法院才能给相关部门一个明确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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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渔业副司长Heather Brayford在2017年9月的一个文件中写道:“到目前为止发生的社会成本是“沉没成本”,这些都是最初的调查, 法官审判,以及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我认为,即使是在有争议的起诉中,成本也不会与涉嫌犯罪的严重性不成比例。”

Brayford还指出,渔业部门被要求为Carter的首次审判支付6000澳元的法律费用,并将继续努力将对他个人和经济上的影响降到最低,以确保不会“过度”。

WAtoday最初的信息要求披露了两大册与Carter 案有关的卷宗,每本都有数百页。

渔业部门周一无法透露追查Carter的费用,相关成本的文件未被公开。然而,没有参与此案的珀斯著名律师John Hammond估计,如果这件事是私人处理的,成本将超过5万至6万澳元。

第一产业和区域发展部发言人Bruno Mezzatesta表示,除了上诉导致的一些额外成本外,此案的成本与其他案例没有什么不同。他说:“这一法律问题的扩展意义是关于渔业法的应用,而不是针对个别渔民。”“规定合法捕捞的条件是西澳渔业管理的重要内容,这也是为什么该部门继续上诉的原因。”“最终,渔业部门得到了法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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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

在渔业上诉案获得成功后,当局在检控文件上手写了一份说明,就有关如何定义小龙虾被捕捞的时间的解释,“重新审视及调和法例条文及基本政策”。

根据1995年鱼类资源管理规定, 海上捕捉到任何受保护小龙虾必须确保在捕捉后的五分钟内将其放回大海,如果使用的是捕虾笼,必须在下一次收笼前将其放生。Carter 表示,渔业部门本应单独审查其监管规定中模棱两可的定义,而不是诉诸法院,并由纳税人承担费用。

在认罪答辩听证会上,他宣读了以下内容:

他说:“我接受渔业公司提出的罚款要求,并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有任何不当行为。”

 “我这么做有两个原因;这种情况我的健康,也影响我的妻子,家人和朋友,我又不能用纳税人的钱去处理我的个人问题,所以渔业部门可以完成任务,说,我们赢了。”

“我很质疑案件中所说的‘捕捞’这有很强模糊性的词,在我身后还有同样的成千上万的捕鱼爱好者。”

RecFishWest的运营经理Leyland Campbell说,如果一个地方法官甚至不能定义小龙虾什么时候算是被捕捞,那么普通渔民还有什么希望呢?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对渔业来说,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进行更广泛的商议(以找到解决方案去下定义)。”

 “尽管自那以后法规没有任何变化,但我认为这起案件的结果是大家都被普及了常识。

“执法人员说,你有五分钟的时间回到船上整理你的渔获物,不过,仍会有一些超限的不确定性。”

Mezzatesta先生说,潜水员应该尽可能准确地测量和计数水中的龙虾。他说:“然而,在正常情况下,在渔业官员进行检查之前,允许潜水员在五分钟内返回渔船,让潜水员进行分类,重新检查是否有受保护的龙虾以及放生相应的捕获物。”

2018年1月,渔业部长Dave Kelly宣布,将起草新的法规,以解决目前捕鱼爱好者对捕捞限制复杂性的困惑。拟议的修改不包括对“捕捞”的定义的修改,但涉及共享捕捞量的限制。

在认罪同时,Carter 敦促渔业部门重新审视“捕捞”的定义,使法律对捕鱼者更加清晰。

他说:“在赢得这场斗争后,渔业部门现在可以按照他们认为合适的说法重新诠释这项法律,并将其适用于其他渔业领域。"“我敦促渔业消除法律定义的模糊性,这样所有的捕鱼爱好者可以确保他们合规捕鱼。“如果能做到这一点,至少离开这里前,我已完成了自己想做的。”

(实习:Tracey)

关键词: 捕鱼渔业法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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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5)
mandy0901
mandy0901 2019-03-11 回复
咬文嚼字,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Cris兜兜
Cris兜兜 2019-03-11 回复
为啥那两个朋友就让放了就行,非得罚他呢,还看人下菜呢~~
在云端在梅边
在云端在梅边 2019-03-11 回复
这种时候,个体的人总是显得那么弱小无助。。
颜小小瑜
颜小小瑜 2019-03-11 回复
为那个男人鸣不平,可以理解他无奈的心情!
大秦er
大秦er 2019-03-11 回复
感觉”有关部门“真的是为了做事而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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