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承认带汽油弹参与非法集结还押至下月15日判刑(图)
已婚消防员于去年11月旺角冲突中,涉嫌参与非法集结、拒捕,并管有4支汽油弹及铁锤等武器,因而被控非法集结、抗拒警务人员、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他人财产、管有违禁武器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共5项罪名,他今日(28日)在区域法院承认所有控罪,遭还押至明年1月15日,等候其背景报告后判刑。
认罪的消防员方志雄(33岁)被控5项控罪,即指他于2019年11月10日在弥敦道与山东街一带参与非法集结,管有4支汽油弹、一支铁笔、一个铁锤、一把弹簧刀及无线传声器,以及抗拒执行职责的警务人员。
消防员方志雄今日于区域法院承认非法集结等罪。
同案的被告还包括一名16岁林姓男学生、46岁无业汉王若诗、26岁银行职员赵皓隽,及49岁消防员陈瑞文。
其中男生及赵亦分别承认非法集结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物罪,亦须还押候判。至于第3被告王若诗及第5被告陈瑞文,则早前已否认非法集结及违反《禁蒙面法》两罪,2人的案件将排期于明年7月5日开审。
案情指去年11月10日晚上,有百多人集结在旺角弥敦道及山东街,有人堵塞道路等。警方展开驱散行动,期间截获身处集结当中的3名被告。方志雄被目睹手持汽油弹,且丢弃在路面,他之后被警方截停时,曾作出激烈反抗行为,并打中警员X的头盔面罩,又用力把X撑起,但终被制服。警方并在方身上及背包分别搜出弹簧刀、无线电传声器、索带、有包胶的锤、剪刀、铁笔及3支汽油弹等。而赵的背包中则找到汽油弹及打火机。
辩方求情指方任职消防员约10年,表现优秀及专业,亦获上司赞赏,并曾在参与拯救行动后获得「花鸡绳」嘉许,他有很强的使命感,以拯救他人生命为优先,更乐于帮助同袍。辩方并为方呈上17封亲友及同袍等的求情信,其中有一封更由逾50名同袍联署。
辩方指方已知所犯错误及后悔,愿承担责任,他亦为当时所犯感到羞耻,若时间能倒转,他或会做出不同选择,而非盲目行事。
至于16岁林姓被告,律师求情时指他为一个好学生,其师长及社工亦有到庭支持。而他是一个富有天赋的运动员,自小已参加足球训练,更曾被挑选代表香港比赛,日后希望成为足球员或教练。律师亦指赵皓隽品格良好,还押至今对他而言已是很深刻的教训,承诺不会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