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7日 16.9°C-20.3°C
澳元 : 人民币=4.53
堪培拉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涉案50亿+,香港诈骗案激增,陷阱层出不穷(图)

2022-04-04 来源: 香港通 原文链接 评论4条

近年香港市民生活习惯及公私营机构运作模式都有所转变,由面见转为网上接触,骗徒亦紧跟步伐,利用互联网及电话等渠道犯案,致骗案续升。

涉案50亿+,香港诈骗案激增,陷阱层出不穷(图) - 1

香港警务处最近举行年度回顾记者会。警务处处长萧泽颐交代2021年罪案情况,整体罪案共64,428宗,较2020年微升1.9%%,增加了1,196宗;暴力罪案有9,587宗,增2.1%。破案率回升至38.5%。主要是诈骗案增加3,600多宗。

萧泽颐指,电话骗案损失金额增40%至8.1亿元,受害人趋年轻化,40%受害人介乎18岁至40岁,以及有40%受害人拥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风化案同样增加,去年强姦案按年增加23%至79宗,而当中只有1宗涉及陌生人,约40%涉及16岁以下受害人。

涉案50亿+,香港诈骗案激增,陷阱层出不穷(图) - 2

投资骗案涉损失最多 总共33亿

萧泽颐指,去年有19,249宗诈骗案,升幅达23.8%,逾七成与网上骗案有关,近两年已增近万宗。升幅主要来自1,743宗援交骗案、1,659宗网上情缘骗案、1,511宗投资骗案及1,063宗网上求职骗案,录得80%至350%的升幅不等。
其中1宗网上情缘骗案,骗徒假扮金融才子,受害人误信嘘寒问暖攻势及甜言蜜语,在未相见下堕入爱河,被骗转款1,800万元;投资骗案涉及损失最多,超过33亿元,当中有5宗被侦破,涉逾20亿元。
电话骗案减少 涉及金额反增40%

电话骗案虽减少53宗,但涉及损失金额增40%至8.1亿元,单一损失金额最高个案涉2.5亿元,是最高纪录。受害人亦趋年轻化,主要介乎18岁至40岁,佔48%。而40%受害人拥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亦是最大的受害群组,涉及教育界、法律界从业员,“骗徒编造嘅谎言听起嚟疑幻似真,就算係年青、高学历嘅专业人士呢,只要稍有疏忽,或者唔够冷静呢,一样係好容易受骗。”

79宗强姦案中78宗犯人不是陌生

性罪行方面,去年有79宗强姦案,较前年增加23%,只有1宗涉及陌生人,约40%涉及16岁以下受害人。非礼案增50%有1018宗,约30%涉及16岁以下受害人。40宗是受害人在网上认识疑犯后被性侵犯,较2020年上升29%。
去年因刑事罪行被捕青少年有3,021人,较前年减少24%,但萧泽颐指出,涉及严重毒品罪行而被捕的青少年增112人至430人,当中10至15岁犯案的少年更录得1倍升幅,“显示较年幼的青少年被利用参与贩毒活动有所上升。”指他们心智未成熟低估法律责任,曾有15岁少女被诱骗贩毒,在高等法院判囚17年半后,始知判年与成年人一样。

求职骗案显著增加

求职骗案亦在疫情下有明显增长,骗徒利用失业率高企作机会,向急需现金周转或心急求职的市民行骗,警方去年共接获1,074宗相关骗案,比前年多出742宗,升幅多达2.2倍,合共损失8,510万港元。警方指出近来流行“刷单员”求职骗案,骗徒于网上招聘,要求求职者先付款,为购物平台制造高销量,骗徒声称会将买货支出连报酬转帐予受害人,但最后失踪。另“汇款员”求职骗案亦相当流行,这种骗案往往令受害人不单被骗所有积蓄,更欠下周身债,损失最多的受害人为27岁男子,任职人力资源公司经理,由于他想找外快,在社交网站应徵做国际转款员,最终被骗逾670万港元。

涉案50亿+,香港诈骗案激增,陷阱层出不穷(图) - 3

虚拟资产罪案,按年升1.8倍

科技一日千里,虚拟资产发展亦五花八门,除了网上游戏的道具、虚拟货币外,近期更衍生出可同时用于艺术收藏及投资的“非同质化代币 (NFT)”。港府表示,过去3年本港共有2251宗涉及虚拟资产的罪案,金额高达9.7亿港元,无论罪案宗数及涉款金额都是逐年上升,单计去年本港虚拟资产罪案录得1397宗,按年升1.8倍,涉款逾8亿港元,暴升6.2倍。

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根据警方数字过去3年涉及虚拟资产的罪案分别有360宗、494宗及1,397宗,分别涉款约3,300万港元、1.144亿港元及8.241亿港元。另外,去年相关罪案中有40%,只涉及犯案人以虚拟资产作招徕,而没有涉及实际的虚拟资产交易。

涉案50亿+,香港诈骗案激增,陷阱层出不穷(图) - 4

至于“NFT”,许指警方在过去3年并无接获相关个案,而证监会及金管局均无备存相关交易数字。他又指,负责制订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国际标准的跨政府组织“财务行动特别组织”已于2019年新增规定,要求各成员地区需採取措施,规管“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并监管其实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措施的合规情况。

许称,港府建议根据该组织的定义来界定虚拟资产,若资产属公众接受作付款、清偿债项或投资的交易媒介,并且可透过电子方式转移、储存或买卖等,即属虚拟资产。但有部分类别可获条例豁免,例如中央银行发行的数码货币、飞行里数、信用卡奖赏等不可转移、交易或互换的封闭式、有限用途产品。

但许指,现时“NFT”没有统一定义,一些可能只用作收藏用途,但一些则可能与其他资产挂鈎。因此,某“NFT”实际上是否涵盖于拟议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发牌制度,需视乎其具体条款及特质。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4)
irisli728
irisli728 2022-04-04 回复
诈骗很可恶
二小喜
二小喜 2022-04-04 回复
香港警方没有反诈机制?
ChristyCrazy
ChristyCrazy 2022-04-04 回复
很多高科技诈骗吗
开花的果
开花的果 2022-04-04 回复
严厉打击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