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7日 23.5°C-25.9°C
澳元 : 人民币=4.54
堪培拉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重审的二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家属仍怀疑“为兄杀人” (视频/组图)

2023-01-20 来源: 红星新闻 原文链接 评论2条

“云南亿万富翁被吸毒人员杀害案”重审的二审迎来宣判。1月20日,死者王华聪的妻子马杰芳向红星新闻记者发送了20日领到的纸质判决书,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驳回被告人马寿聪的上诉,维持对马寿聪“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的判决。

尽管在多次审理后法院仍维持了对被告人马寿聪的原判,但死者王华聪的家属始终对于马寿聪所说“因死者王华聪霸占他的财产而打算同归于尽”的杀人动机表示怀疑,认为这是一宗策划周密的“为兄杀人”案,凶手另有其人。1月19日,受害者王华聪的妻子马杰芳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将会一直追查下去,找到“幕后主使”。

被告人多次上诉均维持原判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2018年8月7日,不久前刚回云南文山老家的吸毒人员马寿聪,驾车撞伤当地身价上亿矿企老板王华聪后,又用双刃刀捅刺数刀,致其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马寿聪离开现场后,电话报警自首。

死者王华聪生前是云南文山州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在当地经营多家矿产公司和冶炼厂,被称作“身家上亿的大老板”。马寿聪则是吸毒人员,曾在广东某戒毒所接受为期18个月的强制戒毒。马寿聪在供述中称,他曾通过哥哥马寿兴,花50万元现金入股王华聪的公司,后公司关停后,自己一直没拿到钱,遂起意杀人。

2019年5月,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马寿聪提起公诉。同年10月30日,该案在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并于11月首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马寿聪死刑。马寿聪不服,提出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

2022年6月,“云南亿万富翁被吸毒人员杀害案”重审一审宣判,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马寿聪故意杀人罪名成立,维持死刑判决,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及车辆受损损失费共69129元。在马寿聪的再次上诉后,案件进入重审的二审阶段,并于2022年12月7日迎来维持原判的判决。

受害者妻子马杰芳表示,家属虽然一直认同对于马寿聪获死刑的判决结果,但从始至终,她都认为该案背后的“幕后凶手”为被告人马寿聪的哥哥马寿兴,而马寿聪只是被亲哥利用从而“顶包”的弟弟。

此案一审宣判时,马杰芳曾表示愿意为查清是否存在幕后黑手放弃刑事附带民事的150万元赔偿,只希望家属能继续介入此案,法院能严惩凶手。一审时,法院支持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共69129元。

“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重审的二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家属仍怀疑“为兄杀人” (视频/组图) - 1

受害者妻子称将继续追凶

据王华聪的家属讲述,马寿聪的哥哥马寿兴则曾与王华聪经营矿山生意,交往密切,后因经济纠纷翻脸,二人近6年毫无往来。直到事发前几个月,王华聪发现自己一处价值上千万元的房产在2009年被马寿兴转卖,委托律师维权时,两人又开始有了交集。

自案发到此次重审的二审,被告人马寿聪一直声称他是因为购买王华聪公司股份一直未收到钱,与王华聪存在经济纠纷才起意杀人。马寿聪及其辩护人辩称,死者王华聪存在重大过错,霸占其财产,且马寿聪具有自首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云南亿万富翁被杀案”重审的二审宣判:凶手被判死刑 家属仍怀疑“为兄杀人” (视频/组图) - 2

重审二审法院

法院认为,马寿聪及其父母出资50万元在哥哥马寿兴的瑞安公司获得的股份为兄弟二人私下的股份,哥哥马寿兴与死者王华聪的经济纠纷与弟弟马寿聪无关。即便马寿聪认为他和王华聪存在经济纠纷,也不应成为杀人的理由,王华聪并无过错。

马杰芳则表示,马寿聪在案件中对于其与哥哥马寿兴通话等重要情节仍有隐瞒。马寿聪与王华聪也不存在经济纠纷,不存在从轻处罚,且不存在自首情节。若马寿聪能供出“幕后人”,家属愿意谅解。

2022年12月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马寿聪的上诉请求,维持判处马寿聪死刑的原判。该案件的重审二审曾有两大争议焦点,一个争议焦点为死者家属是否有权在再审期间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另一个焦点为马寿聪是否具有自首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近五年时间,先后多次开庭,拿到重审二审宣判结果后的马杰芳大哭了一场,“拿到这个判决真的是太不容易了”。马杰芳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对马寿聪的判决没有意见,但他们认为本案幕后有真凶,在等待最高法死刑复核的期间,他们依然希望案件可以继续查下去,把幕后主使查出来。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2)
yolanda816
yolanda816 2023-01-20 回复
亿万富翁也存在经济纠纷吗?
美物美国购
美物美国购 2023-01-20 回复
真正杀人犯消遥法外!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