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做核酸打破头之后,中国式隐形位阶的潜规则(组图)
一起小案
暴露层层权力阶层
在中国,除了明确的行政级别,还有一些隐形的权力位阶,在生活中发挥着主导性的作用。
最近,西宁三名警员因将一位未做核酸的孙宇拖到女厕打成尿失禁、面部变形而过堂。《未做核酸被警员打到脸部变形、小便失禁,多少创伤未愈,也无法追究……》
事发2022年8月29日,复盘两年多来案件运作过程,隐形的权力位阶暴露无遗。
在警员面前,所有人都是「嫌疑人」,应该抱头鼠窜,否则就是对至高无上的权力的轻慢,这是权力的第一个层面:官民。
因此,当孙宇在派出所让其母亲「妈,你别说了」,语气中可能带着没有违法的理直气壮。而这点,被敏感的警员捕捉到了,被冒犯了,于是要治服他。
孙宇为什么敢轻慢?因为他在深圳做过企业管理,在西宁有点小产业。
清末有句流传全国的俗语「百姓怕官、官怕朝廷、朝廷怕洋人、洋人怕百姓」,这真是个精准的总结。换作今日,乡下人不惹城里人是常识、地方官不惹外籍人员是常识、内地落后省份不惹沿海发达省份是常识、各省不惹北京是常识。三名警员要制服孙宇,依的是官-民逻辑;而孙宇敢于平视警员,依的是内地-沿海逻辑,于是冲突发生了。
在这套权力逻辑下,大学生孙志刚因为不服联防队而被打死,联防员依的是官-民逻辑,而孙志刚依的是城里人-乡下人逻辑,在他看来,联防员不应将他一个大学生(城里人)当作乡下人来处理。
同样的,被踢伤下体的北京人杨佳,依的是全国怕北京逻辑,而沪上警员依的是官-民逻辑。
事发后,受害者家庭内部出现了明显的意见分歧。在深圳工作过的孙宇本人,要求追究刑事责任,而一直生活在西宁的孙父则愿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拿了10万元赔偿后放弃追究。最终是折衷处理:孙家不追究刑事责任,但警方要内部处理。
孙父此时依的是官-民逻辑——民不与官斗。
但孙宇一方面接受了其父的官-民逻辑,同时并不放弃内地-沿海逻辑。因此,官方本以为孙家拿了钱此事就算完,所谓内部追究不过是一个面子问题。岂料孙宇是认真的,要求落实,于是冲突延续。
为了给案件定性,必须要做伤情鉴定,很有意思的事情发生了:
事发次日接诊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没有被要求出具鉴定书;
2023年7月5日,根据纪委要求,甘肃天平司法医学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青海相当部分以前属于甘肃,甘肃的隐形位阶高于青海。
2023年8月17日,陕西中金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了第二份鉴定报告——陕西是西北五省的首善之区,属顶尖位阶。
2024年1月31日,上海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出具了第三份鉴定报告——在中国,京沪位居所有省市顶端,具有无可争议的权威。且三份报告结论一致,双方应该不再有争议。
为什么选择上海而非北京鉴定?虽然同属专业顶尖水平,但北京毕竟更多地带有权力色彩,不似上海纯粹为专业水准。一旦在北京鉴定,其结果在认知上具有一定的官方色彩,「北京即朝廷」,这会给地方后续工作带来压力。
你看,鉴定过程都是诉诸权威,位阶一次比一次高,但在同位阶中,仍然是有选择的。
2025年1月14日,警员被押上法庭,但公诉的检方认为可以从宽处理,建议适用缓刑。
逻辑简单而清晰——不得不处理,依的是内地-沿海逻辑;但怎么处理、处理到什么地步,依的是官-民逻辑。
充分显示了中国的阶层现实和官场智慧!
这套中国式生存逻辑,不知我总结得对不对,欢迎指正。但我想,如果想在这块土地上活着,熟悉这套隐形逻辑,有时比掌握写在纸上的法条更有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