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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劳力士手表给"大明星拍戏",见对方迟迟不还急了(组图)

4小时前 来源: 环球网资讯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大腕参演的剧组要借手表”“支付坑位费可以安排看偶像”……日前,上海静安区检察院对一起自导自演的诈骗案提起公诉。男子于某自称“圈内人士”,用多种手法骗钱骗物,最终获刑。

“大腕剧组”要借名表?

2023年9月,于某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道具租赁启事:“因拍摄需要,本剧组由执行制片人向个人租借劳力士黑色陶瓷手表一块用于拍摄。剧组承诺于2023年10月30日前拍摄使用完毕予以归还。如产生任何损坏,将由本剧组照价赔偿。特出此据。”

启事上还盖着印章,很快引起了一位李先生的注意。自两人相识起,于某便自称是某制片公司的老板,认识娱乐圈内不少剧组。李先生对此深信不疑,也几乎没有怀疑过该条朋友圈的真实性。

男子借劳力士手表给"大明星拍戏",见对方迟迟不还急了(组图) - 1

道具租借证明

看到启事后,李先生随即通过微信与于某私聊,主动表示自己有一块劳力士手表可供外借。于某见此,便向李先生透露这部剧有某著名演员参演,且这块手表将由其本人在剧中使用,还补充道剧组里另有一位资深演员加盟。听到这些,李先生没有过多犹豫,便爽快地答应了出借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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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天记录截图

第二天,于某给李先生送来一张《道具租借凭证》,上面盖有某影视公司的公章,报酬是一张演员的签名照,并约定于一个月后归还。而于某在事后这样描述他当时准备这些“材料”的动机:“我的意思是让他放心,手表借给了大明星使用,不会有事的。”

男子借劳力士手表给"大明星拍戏",见对方迟迟不还急了(组图) - 3

聊天记录截图

2023年10月底,眼见手表租借到期,于某却迟迟没有消息。李先生着急联系于某,于某则表示剧组没有杀青,需要晚几天归还。又一个月后,于某称自己正住院准备手术,等出院后归还。接连多月,于某或是以“剧组拍摄地下雪拖延进度”,或是以“演员在欧洲拍摄,仍无法归还”等理由拖延时间。

一直到第二年四月,李先生联系朋友后才得知,该演员压根不在于某口中的剧组。意识到被骗,李先生遂报警。

付“坑位费”带见偶像?

事实上,除了假借“租道具”骗取物品,面对年轻的男团粉丝,于某则又“摇身一变”成了有门路的“票务”。

小章是某知名男团成员的粉丝。2023年9月,她在社交软件后台被一位“票务”私信,称有办法可以搞到东方卫视节目“我们的歌”的录制名额,报价3000元。

想到偶像最近正在该节目录制中,小章便顺理成章和这位陌生网友搭上了话。“他说了很多圈内的东西,还给我看了他和节目组沟通的聊天记录。”这个“黄牛”似乎挺有门道,圈内熟悉的话术也让俩人迅速熟络。不仅如此,小章还将他推荐给了自己的“追星好友”,每人支付了500元定金。

然而,2023年11月,节目“我们的歌”录制当天,录影棚外围满了粉丝。但一直到节目开始录制,小章等人都无法进场。“他和我们说过,如果没办成就给我们退款。”还抱着一丝希望的小章等人便试图向其追讨款项,但经过大家长达4-5个月的追讨,对方也只是退了一部分。

在小章等人的维权下,这个“票务”还煞有介事地给她们发送了和工作人员的聊天记录及转账信息,称一定会按款赔付。但几个多月过去,小章等人仍未收到全款。

“自导自演”终获刑

2024年4月,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李先生口中的于某和小章等人认识的“票务”实则是同一人。

事实上,于某先是转发某剧组资源交流群中的手表租赁信息至朋友圈,但很快,实际发布消息的人回复称已不需要此道具。于某在明知这一情况前提下,仍从李先生处拿走手表,还伪造影视公司的印章出具证明,实则是将手表拿去抵押借款6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

同时,其对外塑造的“票务”形象,也是经自身包装,所有的聊天“角色”均由他一人扮演,共计骗取粉丝2万余元“坑位费”,至案发前仅退还3400元。

2024年8月,该案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为依法查明事实,承办检察官邀请相关单位对手表的真伪及价值进行鉴定,证明涉案手表系品牌正品但已经过改装,现无法评估其实际价值,故最终以该表质押价值认定诈骗金额。

此外,经依法审查查明,2023年5月,于某就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犯罪时正在缓刑考验期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连同前罪数罪并罚。

2024年11月,静安区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于某涉嫌诈骗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静安区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撤销缓刑,连同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说法

近年来,冒用明星名义实施诈骗的案件呈增长趋势,“剧组招聘”和“黄牛卖票”等领域成为诈骗分子的新“温床”。一方面,娱乐圈行业信息不透明,公众对于影视制作、演艺活动筹备等具体运作模式缺乏深入了解,这无疑为诈骗分子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提供了便利条件;另一方面,粉丝对文娱行业抱有高期待、高参与的需求,渴望获取与明星相关的一手资源,如参与剧组拍摄、获得稀缺演出门票等,这种心理使得不法分子利用粉丝的信息差,实施诈骗行径。

面对看似诱人的 “机会”,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轻信来路不明的承诺。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涉及重要事务或重大经济往来时,核实对方资质,选择正规渠道,及时举报可疑行为,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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