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中国男子闯曼谷倒塌大楼确定判刑!偷搬机密文件,判决结果出炉(图)
泰国曼谷30层楼高的审计署施工大楼3月28日因地震应声倒塌,事后该工程被揭露是由中泰合作,没想到同月29日就有4名中国大陆籍男子被发现偷偷潜入倒塌工地后方,违法抱走32份文件。当地法院4月1日开庭审理,判4人2个月徒刑,罚款6000泰铢,缓刑1年,不过因4人主动认罪,法官酌情减半刑罚。
▲4名中国大陆籍男子最终被判1个月徒刑,缓刑1年。(图/翻摄自民意报,下同)
根据《民意报》报导,审计署大楼在倒塌后随即被曼谷市政府划定为灾难控制区,根据《灾害防治法》,未经允许者不得擅自进入。然而有4名中国大陆籍男子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闯入倒塌大楼的工地,从后方私自搬运大量文件出去。
警方获报后第一时间将4人带回警局调查,不过随后将其释放。而恰图恰区政府则指控4人与其中国籍主管违反禁令以及非法搬走管制区内文件等罪名。
泰国北曼谷地方法院4月1日开庭审理此案,检方指控4人违反《灾害防治法》,未经许可私自从倒塌建筑内运出文件。法官最终判处每人2个月有期徒刑,罚款6000泰铢(约新台币5831元),缓刑1年。
4人带走的文件经警方检查后,确认涉及承包商资料、施工审查文件、工程技术相关报告以及电力与交通工程文件等。
警方指出,4人任职于一家与义大利、泰国公司合资的企业,他们未经许可进入事故现场并携带重要文件离开,涉嫌违反灾害防治相关法规。经过进一步调查,确定4人确实与该公司有雇佣关系,并在施工相关业务中担任不同职务。
由于4名被告均在法庭上认罪,并对指控事实供认不讳。法官在审理时考量他们的供词与检方证据后,认定他们违反《灾害防治法》第21条第二款(5)、36、37、49条,以及《刑法》第83条,因此判每人2个月监禁,并罚款6000泰铢(约新台币5831元),但考虑到4名被告主动认罪且无前科,法院依照《刑法》第78条酌情减刑,最终裁定每人监禁1个月,罚款3000泰铢(约新台币2915元)。
此外,由于4名被告此前未有刑事犯罪纪录,法院认为他们并无明显恶意,因此决定对监禁部分给予1年缓刑,这意味著如果在缓刑期间无再犯行为,则不需入狱服刑。